中國社會科學院哲學研究所是我國哲學學科的重要學術機構和研究中心。其前身是中國科學院哲學社會科學部哲學研究所。歷任所長為潘梓年、許立群、邢賁思、汝信(兼)、陳筠泉、李景源、謝地坤。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全國沒有專門的哲學研究機構。為了適應社會主義改造和建設事業(yè)發(fā)展的需要... ... <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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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16日,作為中國社會科學院圖書館體制機制改革的重要舉措之一,哲學專業(yè)書庫正式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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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社會科學院哲學研究所主辦
本文來自《中國哲學年鑒》(2024)
“研究報告”欄目
[摘要]分析進路是當代英美學界主流的倫理學研究進路,它致力于面向倫理道德問題本身展開一階研究,反對把實質性的規(guī)范問題還原為關于物種演化、心理發(fā)生過程、認知結構等的描述性問題,提倡清晰的推理和論證。自20世紀八九十年代以來,分析進路的倫理學在中國學界蓬勃發(fā)展,在諸多相關領域取得了非常豐碩的成果。在元倫理學領域,學者們主要圍繞道德規(guī)范性的起源、理由和動機以及道德責任等問題展開研究。在政治哲學領域,學者們對分配正義、政治合法性、公共理性等問題進行了深入探討和論辯。在規(guī)范倫理學領域,學者們除關注康德倫理學外,尤其推動了美德倫理學的發(fā)展。此外,在法哲學、應用倫理學、中西比較哲學等領域,分析進路的倫理學也取得了很多新的進展和突破,展現(xiàn)了其巨大的活力和前景。
[關鍵詞]分析進路;規(guī)范性;分配正義;公共理性;美德倫理學
自蘇格拉底提出“什么樣的生活值得一過”以來,倫理學一直是哲學學科中最重要和最核心的領域之一。東西方哲學史上幾乎所有的哲學家都在倫理學領域有所建樹,他們的倫理思想也經常構成乃至影響了其整個哲學理論的建構和發(fā)展。不過,嚴格來說,在英美世界,真正意義上的現(xiàn)代倫理學研究是從19世紀后半葉的英國哲學家西季威克(H.Sidgwick)開始的。西季威克不僅是古典功利主義的集大成者,而且為倫理學擺脫對形而上學、知識論、心靈哲學等的依賴,成為一門獨立地研究實質性規(guī)范問題的學科奠定了基礎。不僅如此,西季威克的研究方法在經過摩爾(G.E.Moore)等早期分析哲學家的進一步發(fā)展之后,也越來越成熟并逐步成為當代英美學界最主要的倫理學研究進路,即分析進路。
分析進路的倫理學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就研究對象來說,它主張區(qū)分關于倫理道德本身的一階問題和關于倫理學史、倫理學經典著作、倫理學家思想歷程等的二階問題,推崇直接面向一階問題的哲學研究,反對用關于哲學家、哲學史等的二階問題的研究來回答一階問題,認為那樣會導致訴諸傳統(tǒng)、訴諸權威的謬誤。
第二,就研究方法來說,它主張訴諸論證,而不是經驗性考察或情感、洞見、體悟等非理性的神秘體驗。一方面,分析進路認為,倫理學主要回答的是關于人們應該做什么的實質性規(guī)范問題,這些問題不應該被還原為關于物種演化、心理發(fā)生過程、認知結構等的描述性問題。另一方面,分析進路又認為,實質性的規(guī)范問題依然可以通過理性的方式得到解決,它因此主張通過對理由進行權衡、慎思,基于合乎邏輯的論證、推理來從事倫理學研究,反對訴諸情感、洞見、體悟等非理性的神秘體驗。
第三,就寫作風格來說,分析進路一方面提倡概念清晰、邏輯縝密、客觀公允的寫作風格,另一方面則鼓勵同行之間的相互批評和深入論辯,主張把哲學寫作變成開放、透明的公共說理活動。分析進路認為,學術論文的目標應該是向同行清楚、有效地傳達作者對于相關問題的獨立思考和原創(chuàng)性研究,它因此不僅需要接受來自同行的批評和審議,還應該符合通行的學術規(guī)范,拒絕故作高深、玩弄詞藻的寫作風格。
總體來說,分析進路的倫理學秉承康德的“理性的公共使用”宗旨,認為真理不是獨立于人類理性活動的外在事實,相反,它應該接受每一個理性存在者平等權威的檢驗。不僅如此,分析進路的倫理學也支持和擁抱哲學職業(yè)化的進程,認為哲學不是少數(shù)天才的個體性創(chuàng)造,而是具有普通理性的一般人在經過特定訓練后可以共同推進的集體事業(yè)。分析進路的倫理學因此提倡平等的討論、交流,鼓勵建立在理性論辯之上的學術共同體。
自20世紀八九十年代以來,分析進路的倫理學在中國學界蓬勃發(fā)展,在諸多相關領域取得了非常豐碩的成果。接下來本文將主要從三部分對國內分析進路的倫理學的研究狀況予以概述。第一部分將概括出分析進路的倫理學在國內發(fā)展所大致呈現(xiàn)出的三個階段;第二部分主要介紹采用分析進路進行實質性理論研究的幾個重要領域,分別是元倫理學領域、政治哲學領域、規(guī)范倫理學領域和法理學領域;第三部分是對國內分析進路的倫理學未來發(fā)展的一個展望。
一、三個發(fā)展階段
國內學界關于分析進路的倫理學的研究脫胎于改革開放后對現(xiàn)代西方英美哲學的譯介和了解。粗略地說,分析進路的倫理學的發(fā)展大致經歷了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20世紀80年代末到90年代末,可以視為分析進路倫理學的鋪墊與準備階段。這一階段的主要工作體現(xiàn)為中國人民大學羅國杰組織的“外國倫理學名著譯叢”(共21冊),其中的代表性成果是何懷宏、廖申白翻譯的包爾生(F.Paulsen)的《倫理學體系》,何懷宏等翻譯的羅爾斯的《正義論》,程立顯翻譯的弗萊徹(J.Fletcher)的《境遇倫理學》,何懷宏翻譯的諾齊克的《無政府、國家與烏托邦》,牟斌翻譯的斯馬特(J.J.C.Smart)與威廉斯所著的《功利主義:贊成與反對》,廖申白翻譯的西季威克的《倫理學方法》,姚新中等翻譯的斯蒂文森(C.L.Stevenson)的《倫理學與語言》,萬俊人等翻譯的麥金太爾的《三種對立的道德探究觀》。但從某種意義上講,這個階段并沒有明確意識到英美倫理學有這樣一種獨特的分析風格,主要是翻譯與介紹,比較缺少方法論上的反思。
第二階段大致是21世紀的前十年,是分析進路倫理學的學習與推廣階段,主要有以下幾方面的內容。第一,2000年前后,隨著徐向東、程煉、陳真、翟振明等在北美學界接受過系統(tǒng)訓練的學者陸續(xù)回國執(zhí)教,分析進路倫理學的研究在國內學界正式生根發(fā)芽。這些學者不僅身體力行分析的研究風格,而且積極撰寫教材并翻譯相關著作,培養(yǎng)了一大批致力于以分析進路從事倫理學研究的青年學者,如目前在中山大學任教的譚安奎、在武漢大學任教的葛四友、在山東大學任教的李曦,以及在華東師范大學任教的蔡蓁等。第二,應奇、劉訓練等人組織、翻譯出版了“當代實踐哲學譯叢”(8冊)、“當代西方政治哲學讀本”“公共哲學與政治思想系列”“哲學的轉向:語言與實踐譯叢”等叢書,把當代英美倫理學和政治哲學中的許多經典著作——比如科爾斯戈德(C.Korsgaard)的《規(guī)范性的來源》、麥凱(J.L.Machkie)的《倫理學:發(fā)明對與錯》、威廉斯的《道德運氣》、法蘭克福(H.G.Frankfurt)的《事關己者》等翻譯介紹到中文學界,對國內分析進路倫理學的研究產生了巨大影響。第三,這個時期也逐漸有香港培養(yǎng)的具有分析風格的學者到內地任教,如中國人民大學的周濂、華東師范大學的江緒林以及中山大學的鄧偉生等,他們都對學生的分析思維產生了較大影響。第四,在教材方面,程煉的《倫理學導論》和徐向東的《自我、他人與道德——道德哲學導論》對國內倫理學教育產生了極為廣泛的影響,讓大家接觸到新的研究風格和內容,對分析進路倫理學的研究起到了一定的啟蒙作用。第五,在分析方法方面,程煉提出了由蘇格拉底所體現(xiàn)的、評價哲學工作的兩項指標:“第一條,我們要用清晰的概念將思想清晰地表達出來,我們要用字面的意思(literal meaning)而不是修辭的方式說話;第二條,我們的思想要經得起推敲和論證,而不是愿望式的、跳躍式的、故弄玄虛的。”(程煉,2005年,第2—3頁)隨后,葛四友在《分析進路雜談》中進一步闡述并發(fā)展了這兩條從事分析進路倫理學研究的方法論原則,表明國內青年學者已逐漸了解什么是分析進路,以及其與傳統(tǒng)的倫理學研究范式有何區(qū)別。(參見葛四友,2008年)
第三階段是從2010年至今,可以稱之為發(fā)展與壯大階段。華東師范大學哲學系在方旭東與葛四友等學者的推動下,于2012年開始舉辦自由討論與批判的“青年學術沙龍”,隨后其他高校也開始以不同形式推動以青年學者為主的各種類型的講座,一定程度上促進了國內分析進路倫理學的實踐。2013年,華東師范大學倫理學教研室的蔡蓁、顏青山組織舉辦了“倫理觀念史研究的理論與方法”學術研討會,成為次年分析進路倫理學會議的“預演”;2014年,在葛四友、王韜洋等學者的積極組織與推動下,華東師范大學正式召開了首屆“分析進路的倫理學”學術會議;此后從2015年至2024年,吳童立、王華平在山東大學,陳江進、李勇在武漢大學,田潔、劉瑋在中國人民大學,徐向東、陳瑋在浙江大學,文賢慶、盧俊豪在湖南師范大學等先后組織舉辦了第2—10屆分析進路的倫理學會議;此外,譚安奎在中山大學,陳肖生在南京大學,李勇、葛四友先后在武漢大學,葉金州在華中科技大學等共舉辦了6次學術書評會議,吸引了許多年輕學者的積極參與。一個認可分析進路和學術批判的學術共同體逐漸形成,在國內從事政治學、法學等領域的學者中也產生了一定影響。
二、研究的實質進展
具體來說,近年來,國內分析進路倫理學的研究主要體現(xiàn)在以下幾個領域。
(一)元倫理學領域的進展
在對元倫理學的介紹性研究工作領域,南京師范大學陳真的成果比較突出。自2000年以來,陳真發(fā)表了一系列論文,培養(yǎng)了不少從事元倫理學研究的學生。一方面,他比較系統(tǒng)、深入地介紹了當代元倫理學領域中的一系列前沿動態(tài)和重要話題,特別是當代元倫理學的兩條主線——道德語義和實踐理性的研究進路(參見陳真、王桂玲)和“未決問題論證”(參見陳真,2008年);另一方面,針對當代元倫理學領域中的道德相對主義,陳真進行了深入分析和批評,并提出了先天道德客觀主義觀點,論證了道德判斷具有普遍的客觀性。(參見陳真,2014年)
與此同時,元倫理學方面的譯著開始增多。如張鑫毅翻譯了米勒(A.Miller)的《當代元倫理學導論》和羅伊恩(M.van Roojen)的《元倫理學:當代研究導論》,段素革翻譯了更通俗易懂的教材——費希爾(A.Fisher)的《元倫理學導論》。王華平與吳童立組織的由科學出版社出版的“元倫理學譯叢”,引介了現(xiàn)當代的元倫理學研究成果,主要有吳童立翻譯的斯坎倫(T.M.Scanlon)的《實在地看理由》,榮立武翻譯的布魯姆(J.Broome)的《推理得來的理性》和格賴斯(P.Grice)、沃納(R.Warner)的《理性的面向》,以及蘇慶輝翻譯的芬利(S.Finlay)的《言辭的混淆:一個規(guī)范語言的理論》。此外,華夏出版社還出版了張婉翻譯的施羅德(M.Schroeder)的《倫理學中的非認知主義》;葛四友與阮航翻譯了帕菲特(D.Parfit)的《論重要之事》,其中《論重要之事:元倫理學卷》重點討論了帕菲特對規(guī)范性的討論、學者們對帕菲特的批判以及帕菲特的回應。
除了上述基礎性的工作之外,近年來,國內元倫理學的研究逐漸聚焦于道德規(guī)范性的來源和性質問題。自休謨提出“實然”和“應然”的二分以來,如何在自然主義的框架下解釋人類道德行動的規(guī)范性特征一直是倫理學研究中非常重要的一個基礎性問題。在這個問題上,學者們有從建構主義立場出發(fā)闡釋道德理由及其規(guī)范性來源的(參見張途,2023年c;王東華;鐘世文),也有主張理性行動者的自我意識和自由意志本身即構成了道德規(guī)范的源泉(參見文賢慶,2023年)。但除了這種理性主義的立場外,更加流行的是情感主義的進路。研究者一方面從實踐功能主義、主體性事實等傳統(tǒng)視角出發(fā)對道德規(guī)范進行了情感主義的解讀(參見盧俊豪),另一方面又基于認知科學等經驗性研究,對道德和情感的互動機制進行了更加深入的跨學科探討(參見蔡蓁;安冬)。
相應地,關于道德規(guī)范本身的存在性質問題,在本體論方面,香港學者鐘磊在《道德實在論及其認知向度》中為實在論進行了系統(tǒng)的辯護(參見鐘磊);在知識論方面,除了陳真主張的先天道德客觀主義外,也有一些學者基于直覺主義的立場,對道德規(guī)范的認知途徑進行了分析(參見王奇琦)。
如果說以上關于道德規(guī)范的來源、性質等方面的研究可以被列入元倫理學范疇的話,那么關于行動和理由之關系的實踐理性研究則應該被視為介于元倫理學和規(guī)范倫理學之間的中間地帶。在這方面,徐向東在《理由與道德》一書中發(fā)展并捍衛(wèi)了一種休謨主義的內在理由觀(參見徐向東,2019年);其他學者則針對這一觀點分別進行了闡釋和爭辯,如有的借助威廉斯的資源為內在理由辯護(參見魏犇群),有的批評內在理由無法真正解釋道德理由的規(guī)范性,主張訴諸外在理由或斯坎倫式的理由基礎主義(參見王華平;吳童立)。
與實踐理性相關的另一個問題是道德責任問題,即如何在決定論和自由意志的形而上學爭論背景下重新解釋道德歸責的可能性。劉曉飛在《歸責與規(guī)范》一書中提出了功能主義的方案,解釋了決定論和自由意志的相容問題。(參見曉非)但也有學者認為,當代主流的自由意志理論無法恰當解釋運氣問題,主張應該在一種更加廣泛的新相容論框架下重新思考人類能動性和自由意志的關系。(參見徐向東,2023年)
此外,對于元倫理學中的道德相對主義,除了前文提到的陳真的分析和批評以外,也有學者出于對道德相對主義同情的立場,考察了哈曼(G.Haman)對道德相對主義的辯護,以及針對這種辯護的批評意見,表明道德相對主義作為一種道德理論體系是夠格、融貫的,道德相對主義并不等同于道德虛無主義,也不會導致完全的懷疑論。(參見曹成雙)
(二)政治哲學領域的進展
分析進路的倫理學在政治哲學領域主要聚焦于分配正義和公共理性研究。在分配正義問題上,慈繼偉的《正義的兩面》一書體現(xiàn)了分析進路的政治哲學研究的較高水平,并帶動了這一領域的后續(xù)諸多研究。其中比較有代表性的有葛四友出版、編譯的一系列著作。如《正義與運氣》從正義與運氣之間的關系出發(fā)對分配正義理論進行了考察(參見葛四友,2007年);《分配正義新論:人道與公平》基于后果論的立場,提出一種既包含立足于人性中有限利他傾向的人道原則,又肯定基于自利的公平原則的新的分配理論。(參見葛四友,2019年)這種后果主義的分配正義理論提出后,引發(fā)了學界的一系列深入討論,不少學者針對這一理論進行了批評和分析。其中,主要的批評意見認為,該理論對羅爾斯理論的解讀與重構存在一些誤解(參見徐峰,2020年b;張途,2020年;陳肖生,2022年);在設定上可能存在超出我們現(xiàn)有直覺的要求(參見曹欽);在解釋力上存在不足,未能有效整合作為重構正義理論之基礎的后果論道德觀與人道主義情感等要素(參見朱佳峰,2020年;惠春壽,2020年)。
在正義與運氣的關系方面,分析進路的研究尤為關注運氣平等主義理論。運氣平等主義主張,分配正義的目標在于消除所有人們不能為之承擔責任的非自愿因素的影響。針對這一主張,有學者基于社會結構和個人責任的區(qū)分提出,運氣平等主義者對羅爾斯忽視個人責任的指控并不能成立。(參見徐峰,2022年)也有學者認為,可以通過一種多元論的途徑把羅爾斯式的關系平等主義納入運氣平等主義的陣營。(參見陸鵬杰)不過,雖然運氣平等主義者并不排斥(甚至主張)許多其他的價值,但也有不少學者批評它忽視了這些價值之間的緊張和沖突。比如,近來的研究表明,運氣平等主義者對于共同體的主張與平等原則之間存在沖突(參見陳江進);運氣平等主義不能真正為全球平等主義提供基礎(參見俞麗霞)。
應得與正義之間的關系也得到了諸多深入的研究,這些研究大多是圍繞羅爾斯對于自然應得的批評和關于“制度性應得”的主張進行的。其中,一些學者認為,羅爾斯關于應得的主張與他正義理論中的其他主張存在緊張。(參見王立;吳樓平)另一些學者則針對這些批評進行了回應,捍衛(wèi)了羅爾斯對于應得的主張。(參見徐向東,2022年;朱佳峰,2023年)
除以上研究外,充足主義也是當代分配正義理論中非常重要的一個流派。對于充足主義,研究者大多持批評立場,認為它并不比優(yōu)先主義的分配方案更可取(參見范震亞);它存在內在缺陷,不能真正避免訴諸平等作為調節(jié)分配的基本價值(參見徐峰,2020年)。
如果說以上研究還主要是關于分配正義的基礎性論辯的話,那么與政治合法性和領土權相關的研究則可以被歸入分配正義的實踐與應用領域。在合法性問題上,周濂的《現(xiàn)代政治的正當性基礎》和朱佳峰的《告別政治義務》,論證了應該基于受治者的同意來確立現(xiàn)代政治的合法性。(參見周濂;朱佳峰,2017年)在領土權問題上,研究者則論證了功能主義的主張,提出了整合個人主義和集體主義的領土權理論。(參見朱佳峰,2021年;2022年)
從某種意義上講,上述研究更多的是圍繞羅爾斯的《正義論》進行的,而圍繞羅爾斯的《政治自由主義》展開的研究,主要聚焦于公共理性問題,以譚安奎、陳肖生、惠春壽為代表。他們分別圍繞公共理性與民主、羅爾斯的公共證成理論、公共理性與至善論出版了專著,并帶動了一批學者圍繞這些問題在《政治思想史》《學海》《哲學分析》等雜志展開了深入討論。(參見譚安奎,2007年;譚安奎,2015年;陳肖生,2018年;陳肖生,2022年a;惠春壽,2019年)具體來說,在公共理性問題上,研究者主要關心兩方面的爭論。一是外部爭論,即公共理性的支持者與它的批評者圍繞是否應該訴諸公共證成理論來確定國家行為的基本原則而發(fā)生的爭論。有學者提出,公共理性的主張是建立在一系列概念混淆和立場搖擺之上的,不應該成為證成國家行為的基本方式。(參見葛四友,2020年)但大部分學者認為,公共理性具有足夠包容的概念空間,能夠消解來自至善論等反對者的批評。(參見陳雅文;惠春壽,2022年)二是關于公共理性道德基礎和不同形態(tài)的內部爭論。在道德基礎方面,有研究者論證了公共理性的道德基礎應該是對個體合理公民的平等尊重(參見張途,2023年a);在內部形態(tài)方面,有研究者分析和梳理了共識模式與聚合模式之間的爭論,認為它們之間并不存在根本的沖突,可以被納入羅爾斯廣義公共理性的理念之中(參見惠春壽,2024年)。
(三)規(guī)范倫理學領域的進展
在規(guī)范倫理學領域,康德倫理學一直是分析進路的研究重點。不過,與傳統(tǒng)的研究相比,新近的研究尤為關注康德倫理學中被遮蔽和誤解的維度。比如,有學者論證了后果主義原則與康德式普遍法則存在相容的情形(參見張會永);有學者反對把康德的德性學說視為義務論的主流解釋,認為它其實彰顯了義務論和德性論的相容(參見孫小玲)。
除了康德倫理學外,近年來關于美德倫理學的研究也取得了諸多進展。在這方面,首先涉及的是“美德倫理學”作為獨立的倫理學理論的合法性問題。新近的研究致力于對此給出肯定的回答,主張“美德”可以成為一個獨立的基本概念。(參見陳真,2016年;陳真,2019年;韓燕麗,2019年)其次是美德倫理學能否提供指導行動的“規(guī)則”。對此,否定的觀點認為,美德倫理學暗含了一種以“道德圣賢”為榜樣的理想,這對行動者提出了不切實際的高要求。(參見董濱宇,2020年b)肯定的觀點則主張,美德倫理學可以提供指導行動的規(guī)則。(參見文賢慶,2019年;韓燕麗,2021年)還有學者針對否定的觀點指出,實際的道德典范由鮮活、具體的行動者充當,美德倫理學無需將“道德典范”設置為“道德圣賢”。(參見韓燕麗,2020年)最后是個體美德的統(tǒng)一性問題。批評者認為,無論是“強美德統(tǒng)一性”還是“弱美德統(tǒng)一性”都是成問題的。(參見董濱宇,2020年a)支持者則提出了一種理解“美德的有限統(tǒng)一”的新方式,主張這種方式與道德相符,即“某方面的缺陷總是易于妨礙其他方面美德的實施”。(參見陳喬見)
此外,還有一系列研究是針對具體的當代美德倫理學家及其理論形態(tài)展開的,特別是對赫斯特豪斯(R.Hursthouse)的新亞里士多德主義美德倫理學的澄清與辯護(參見李義天,2021年a),以及圍繞斯洛特(M.Slote)的情感主義美德倫理學展開的討論(參見李義天、丁玨;李家蓮)。
不過,美德倫理學還經常受到情境主義的挑戰(zhàn)。針對這一挑戰(zhàn),有研究者基于亞里士多德的哲學心理學資源進行了回應(參見徐向東、陳瑋);也有學者訴諸當代心理學中的“特質論”,認為它可以支撐將美德看作一種穩(wěn)定“品質”的觀點(參見張玉帥、殷杰);還有學者關注情境主義對“美德培育”的挑戰(zhàn),在為美德倫理學和美德培育辯護的同時,強調基于美德的道德教育可以容納情境主義的洞見(參見陳文娟)。同時也有批評者指出,美德倫理學對情境主義的常見回應并不成功,且一度被視為美德倫理學依據的“跨情境行為一致性”與“個體間差異”也可經由“內隱情境”得到解釋。(參見宮睿)
在為美德倫理學尋求心理學與行動哲學基礎方面,李義天在多篇論文以及隨后出版的《美德之心》一書中以亞里士多德式的“實踐推理”模型為線索,澄清了一系列在實踐推理中發(fā)揮作用的心理要素(如感覺、意圖等),并以此回應了部分挑戰(zhàn)。(參見李義天,2020年a;2020年b;2020年c;2021年a)
(四)法哲學領域的進展
法哲學是政治哲學和倫理學的分支或者至少極具關聯(lián)性的領域,隨著20世紀60年代哈特(H.L.A.Hart)的《法律的概念》一書的出版,以及德沃金、拉茲(J.Raz)等人的不斷推進,分析進路不僅為法概念提供了最有希望的理論,并且通過權利、平等、權威等概念對政治哲學和倫理學產生了重要影響。國內法哲學研究自2000年左右開始逐漸起步,陳景輝的《法律的界限:實證主義命題群之展開》一書是國內最早以分析的方式對實證主義展開辯護,并且參與到法概念最根本討論的著作。(參見陳景輝,2007年)對應分析進路對于規(guī)范性討論的不斷深入,以及英美分析的法哲學對于法規(guī)范性的討論,國內學界也不斷出現(xiàn)參與法規(guī)范性討論的論文,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有陳景輝的《法理論的性質:一元論還是二元論?——德沃金方法論的批判性重構》和范立波的《論法律規(guī)范性的概念與來源》等。前者通過對德沃金反對元規(guī)范理論立場、法律作為規(guī)范價值概念而非描述性概念,以及法治與整全性的實質理論討論研究法律性質的方法論能否與法概念本質分離(參見陳景輝,2015年);后者通過對實踐理由的一般性討論嘗試提供一種關于法律規(guī)范性的理論(參見范立波)。此外,還有許多年輕學者致力于捍衛(wèi)或批評哈特、拉茲及德沃金具體的法規(guī)范性理論。(參見朱振,2015年;駱意中,2020年b;王昱博;葉會成)
除了討論法概念的規(guī)范性之外,分析進路的法哲學尤為關注的一些價值或者規(guī)范概念同樣直接進入規(guī)范倫理學和政治哲學研究領域,其中關于權利的分析與法哲學的研究自然具有最為緊密的關聯(lián),而權利基礎理論也是國內近年討論中關注的重點所在。有學者致力于反對霍菲爾德式的權利概念分析(參見陳景輝,2019年a);也有學者為權利的意志論進行辯護,認為不可放棄的權利并不是權利意志論無法克服的障礙(參見張途,2023年b);相應地,一些學者則為權利的利益論進行了辯護(參見于柏華;劉小平);另外,還有學者通過討論權利優(yōu)先性面臨的三重困境,重新捍衛(wèi)了德沃金的“權利作為王牌”主張(參見劉葉深,2017年)。除了對于權利的概念和基礎的一般爭議外,關于權利的一些常見的特殊問題(往往與權利的本質討論相關)也受到關注,如是否有做錯事的權利,是否可能存在新的權利,以及諸如隱私權,等等。與此相關的是一些關于法律與道德價值關系的研究,如有學者探討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作為整體的概念究竟能夠采用何種形式的平等觀問題。(參見葛四友,2023年;駱意中,2023年)
分析進路的法哲學在應用倫理學以及法哲學與具體案件或者部門法的概念和性質分析中貢獻良多。例如,圍繞基因增強是否應該通過法律強制的方式予以控制的問題以及自動駕駛技術是否應該具備合法性的問題,分析進路的法哲學研究者進行了很多專題討論。(參見陳景輝,2019年b;馬馳;劉葉深,2019年;王凌嗥;陳景輝,2020年;朱振,2020年;翟小波;駱意中,2023年)此外,刑法是國家對于強制力行使最為生動的領域,在諸如刑罰的基礎、刑罰與人權的保護等問題上,學者們往往會借助大量規(guī)范倫理學和政治哲學的理論資源,尤其是費因伯格(J.Feinberg)及其之后的刑法和刑罰理論展開討論,如有學者對刑罰提供了法律家長主義式的辯護(參見鄭玉雙),還有學者結合拉茲的權威服務觀念對于犯罪化提供了工具主義的證成(參見張峰銘)。
三、對未來的展望
盡管分析進路的倫理學研究在國內有了一定的發(fā)展與壯大,但從整體上講,它依然處于初期階段,這尤其表現(xiàn)在國內倫理學的研究人員構成上。就目前來說,在國內主要的哲學院系中,以分析風格為主導的倫理學教研室僅有三個,一是華東師范大學倫理學教研室,二是浙江大學倫理學教研室,三是武漢大學倫理學與政治哲學教研室。更多的教研室里面沒有或者只有一兩名研究人員是采納分析進路的。而且不得不承認的是,由于國內哲學教育的現(xiàn)狀,就元倫理學的研究來說,我們尚缺乏分析進路哲學的一般性背景,缺乏語言哲學、認識論與形而上學方面的訓練。就規(guī)范倫理學與應用倫理學來講,我們缺乏交叉學科(比如政治學、社會學與經濟學等方面)的訓練。因此,從整體上講,目前我們對于分析進路倫理學的所謂“研究”,更多的還是翻譯與介紹,真正能夠往前深化的研究還有待提升。
但是,我們有理由相信,分析進路的倫理學會有進一步的深入發(fā)展。一是分析進路在國內國際得到了進一步拓展。從國際上講,不僅英美,而且以德國為代表的一些歐洲國家也在逐漸接受分析進路,利用分析進路研究與拓展哲學中的重大問題。如目前從歐洲歸國的哲學博士,有不少是持分析進路的,包括從事現(xiàn)象學與存在論研究的。從國內來說,目前有越來越多的哲學教育接受分析進路的哲學,從而會為分析進路的倫理學提供一個一般性的背景。如武漢大學現(xiàn)代哲學國際班,充分吸納英美哲學系的培養(yǎng)方案,努力培養(yǎng)學生的分析性思維;在其他院系的哲學教育中,分析進路的哲學課程也在逐漸增加。
二是分析進路的倫理學學術共同體逐漸形成。首先,隨著國內哲學院系開始組織越來越多的青年學術沙龍,以求真為目標的批判性氛圍日趨濃厚。其次,國內學界開設了越來越多的哲學寫作與閱讀方面的學術訓練課程,其目的就是加強學術寫作與研究上的規(guī)范訓練,強調表達的清晰與論證的嚴密。最后,關于分析進路倫理學的會議與講座越來越多。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每年一度的分析進路的倫理學學術會議,以及近年開始出現(xiàn)的分析進路倫理學的學術書評。它們在倫理學界逐漸產生了一定的影響,從而把認可與接受分析進路倫理學的研究者聚集了起來。
三是隨著英美甚至歐洲的留學博士生的回歸,國內年輕學者開始積極在國際重要學術期刊撰文發(fā)聲,圍繞諸多重要議題展開討論,進一步促進了國內倫理學界與世界倫理學界的溝通與對話。這些議題主要有:在政治義務問題上,有學者對自然義務理論進行了批評,提出了新的正當性觀點(參見Zhu);在全球正義和戰(zhàn)爭倫理問題上,有學者探討了主權國家移民政策的限度,對政治指令的排他性權力進行了辯護(參見Sun);在運氣平等主義問題上,有學者探討了科恩(G.A.Cohen)理論中關系平等與運氣平等之間的沖突與張力(參見Chen);在倫理學史的研究上,有學者分析了近代英國功利主義者的倫理觀念(參見Zhang)。另外,還有學者借助中國哲學的資源對多元主義的相對主義進行了論證(參見Li),借助契約論的理論資源探討了傳統(tǒng)墨家的核心道德概念(參見Wu and Afrouzi),展現(xiàn)了分析進路的倫理學在跨文化研究方面的巨大空間和潛力。
【參考文獻】
安冬,2022年:《情緒恰當性評價的普適主義前提合理嗎?—對當代價值新情感主義的一個批評》,載《哲學研究》第12期。
蔡蓁,2023年:《重審心理變態(tài)研究對道德情感主義的經驗支持》,載《自然辯證法研究》第2期。
曹成雙,2015年:《吉爾伯特·哈曼的道德相對主義理論辯護》,載《倫理學研究》第3期。
曹欽,2020年:《更大的人道和更大的公平》,載《哲學評論》第2期。
原載:《中國哲學年鑒》2024年
來源:哲學動態(tài)雜志社2025.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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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社會科學院哲學研究所主辦
本文來自《中國哲學年鑒》(2024)
“研究報告”欄目
[摘要]分析進路是當代英美學界主流的倫理學研究進路,它致力于面向倫理道德問題本身展開一階研究,反對把實質性的規(guī)范問題還原為關于物種演化、心理發(fā)生過程、認知結構等的描述性問題,提倡清晰的推理和論證。自20世紀八九十年代以來,分析進路的倫理學在中國學界蓬勃發(fā)展,在諸多相關領域取得了非常豐碩的成果。在元倫理學領域,學者們主要圍繞道德規(guī)范性的起源、理由和動機以及道德責任等問題展開研究。在政治哲學領域,學者們對分配正義、政治合法性、公共理性等問題進行了深入探討和論辯。在規(guī)范倫理學領域,學者們除關注康德倫理學外,尤其推動了美德倫理學的發(fā)展。此外,在法哲學、應用倫理學、中西比較哲學等領域,分析進路的倫理學也取得了很多新的進展和突破,展現(xiàn)了其巨大的活力和前景。
[關鍵詞]分析進路;規(guī)范性;分配正義;公共理性;美德倫理學
自蘇格拉底提出“什么樣的生活值得一過”以來,倫理學一直是哲學學科中最重要和最核心的領域之一。東西方哲學史上幾乎所有的哲學家都在倫理學領域有所建樹,他們的倫理思想也經常構成乃至影響了其整個哲學理論的建構和發(fā)展。不過,嚴格來說,在英美世界,真正意義上的現(xiàn)代倫理學研究是從19世紀后半葉的英國哲學家西季威克(H.Sidgwick)開始的。西季威克不僅是古典功利主義的集大成者,而且為倫理學擺脫對形而上學、知識論、心靈哲學等的依賴,成為一門獨立地研究實質性規(guī)范問題的學科奠定了基礎。不僅如此,西季威克的研究方法在經過摩爾(G.E.Moore)等早期分析哲學家的進一步發(fā)展之后,也越來越成熟并逐步成為當代英美學界最主要的倫理學研究進路,即分析進路。
分析進路的倫理學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就研究對象來說,它主張區(qū)分關于倫理道德本身的一階問題和關于倫理學史、倫理學經典著作、倫理學家思想歷程等的二階問題,推崇直接面向一階問題的哲學研究,反對用關于哲學家、哲學史等的二階問題的研究來回答一階問題,認為那樣會導致訴諸傳統(tǒng)、訴諸權威的謬誤。
第二,就研究方法來說,它主張訴諸論證,而不是經驗性考察或情感、洞見、體悟等非理性的神秘體驗。一方面,分析進路認為,倫理學主要回答的是關于人們應該做什么的實質性規(guī)范問題,這些問題不應該被還原為關于物種演化、心理發(fā)生過程、認知結構等的描述性問題。另一方面,分析進路又認為,實質性的規(guī)范問題依然可以通過理性的方式得到解決,它因此主張通過對理由進行權衡、慎思,基于合乎邏輯的論證、推理來從事倫理學研究,反對訴諸情感、洞見、體悟等非理性的神秘體驗。
第三,就寫作風格來說,分析進路一方面提倡概念清晰、邏輯縝密、客觀公允的寫作風格,另一方面則鼓勵同行之間的相互批評和深入論辯,主張把哲學寫作變成開放、透明的公共說理活動。分析進路認為,學術論文的目標應該是向同行清楚、有效地傳達作者對于相關問題的獨立思考和原創(chuàng)性研究,它因此不僅需要接受來自同行的批評和審議,還應該符合通行的學術規(guī)范,拒絕故作高深、玩弄詞藻的寫作風格。
總體來說,分析進路的倫理學秉承康德的“理性的公共使用”宗旨,認為真理不是獨立于人類理性活動的外在事實,相反,它應該接受每一個理性存在者平等權威的檢驗。不僅如此,分析進路的倫理學也支持和擁抱哲學職業(yè)化的進程,認為哲學不是少數(shù)天才的個體性創(chuàng)造,而是具有普通理性的一般人在經過特定訓練后可以共同推進的集體事業(yè)。分析進路的倫理學因此提倡平等的討論、交流,鼓勵建立在理性論辯之上的學術共同體。
自20世紀八九十年代以來,分析進路的倫理學在中國學界蓬勃發(fā)展,在諸多相關領域取得了非常豐碩的成果。接下來本文將主要從三部分對國內分析進路的倫理學的研究狀況予以概述。第一部分將概括出分析進路的倫理學在國內發(fā)展所大致呈現(xiàn)出的三個階段;第二部分主要介紹采用分析進路進行實質性理論研究的幾個重要領域,分別是元倫理學領域、政治哲學領域、規(guī)范倫理學領域和法理學領域;第三部分是對國內分析進路的倫理學未來發(fā)展的一個展望。
一、三個發(fā)展階段
國內學界關于分析進路的倫理學的研究脫胎于改革開放后對現(xiàn)代西方英美哲學的譯介和了解。粗略地說,分析進路的倫理學的發(fā)展大致經歷了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20世紀80年代末到90年代末,可以視為分析進路倫理學的鋪墊與準備階段。這一階段的主要工作體現(xiàn)為中國人民大學羅國杰組織的“外國倫理學名著譯叢”(共21冊),其中的代表性成果是何懷宏、廖申白翻譯的包爾生(F.Paulsen)的《倫理學體系》,何懷宏等翻譯的羅爾斯的《正義論》,程立顯翻譯的弗萊徹(J.Fletcher)的《境遇倫理學》,何懷宏翻譯的諾齊克的《無政府、國家與烏托邦》,牟斌翻譯的斯馬特(J.J.C.Smart)與威廉斯所著的《功利主義:贊成與反對》,廖申白翻譯的西季威克的《倫理學方法》,姚新中等翻譯的斯蒂文森(C.L.Stevenson)的《倫理學與語言》,萬俊人等翻譯的麥金太爾的《三種對立的道德探究觀》。但從某種意義上講,這個階段并沒有明確意識到英美倫理學有這樣一種獨特的分析風格,主要是翻譯與介紹,比較缺少方法論上的反思。
第二階段大致是21世紀的前十年,是分析進路倫理學的學習與推廣階段,主要有以下幾方面的內容。第一,2000年前后,隨著徐向東、程煉、陳真、翟振明等在北美學界接受過系統(tǒng)訓練的學者陸續(xù)回國執(zhí)教,分析進路倫理學的研究在國內學界正式生根發(fā)芽。這些學者不僅身體力行分析的研究風格,而且積極撰寫教材并翻譯相關著作,培養(yǎng)了一大批致力于以分析進路從事倫理學研究的青年學者,如目前在中山大學任教的譚安奎、在武漢大學任教的葛四友、在山東大學任教的李曦,以及在華東師范大學任教的蔡蓁等。第二,應奇、劉訓練等人組織、翻譯出版了“當代實踐哲學譯叢”(8冊)、“當代西方政治哲學讀本”“公共哲學與政治思想系列”“哲學的轉向:語言與實踐譯叢”等叢書,把當代英美倫理學和政治哲學中的許多經典著作——比如科爾斯戈德(C.Korsgaard)的《規(guī)范性的來源》、麥凱(J.L.Machkie)的《倫理學:發(fā)明對與錯》、威廉斯的《道德運氣》、法蘭克福(H.G.Frankfurt)的《事關己者》等翻譯介紹到中文學界,對國內分析進路倫理學的研究產生了巨大影響。第三,這個時期也逐漸有香港培養(yǎng)的具有分析風格的學者到內地任教,如中國人民大學的周濂、華東師范大學的江緒林以及中山大學的鄧偉生等,他們都對學生的分析思維產生了較大影響。第四,在教材方面,程煉的《倫理學導論》和徐向東的《自我、他人與道德——道德哲學導論》對國內倫理學教育產生了極為廣泛的影響,讓大家接觸到新的研究風格和內容,對分析進路倫理學的研究起到了一定的啟蒙作用。第五,在分析方法方面,程煉提出了由蘇格拉底所體現(xiàn)的、評價哲學工作的兩項指標:“第一條,我們要用清晰的概念將思想清晰地表達出來,我們要用字面的意思(literal meaning)而不是修辭的方式說話;第二條,我們的思想要經得起推敲和論證,而不是愿望式的、跳躍式的、故弄玄虛的。”(程煉,2005年,第2—3頁)隨后,葛四友在《分析進路雜談》中進一步闡述并發(fā)展了這兩條從事分析進路倫理學研究的方法論原則,表明國內青年學者已逐漸了解什么是分析進路,以及其與傳統(tǒng)的倫理學研究范式有何區(qū)別。(參見葛四友,2008年)
第三階段是從2010年至今,可以稱之為發(fā)展與壯大階段。華東師范大學哲學系在方旭東與葛四友等學者的推動下,于2012年開始舉辦自由討論與批判的“青年學術沙龍”,隨后其他高校也開始以不同形式推動以青年學者為主的各種類型的講座,一定程度上促進了國內分析進路倫理學的實踐。2013年,華東師范大學倫理學教研室的蔡蓁、顏青山組織舉辦了“倫理觀念史研究的理論與方法”學術研討會,成為次年分析進路倫理學會議的“預演”;2014年,在葛四友、王韜洋等學者的積極組織與推動下,華東師范大學正式召開了首屆“分析進路的倫理學”學術會議;此后從2015年至2024年,吳童立、王華平在山東大學,陳江進、李勇在武漢大學,田潔、劉瑋在中國人民大學,徐向東、陳瑋在浙江大學,文賢慶、盧俊豪在湖南師范大學等先后組織舉辦了第2—10屆分析進路的倫理學會議;此外,譚安奎在中山大學,陳肖生在南京大學,李勇、葛四友先后在武漢大學,葉金州在華中科技大學等共舉辦了6次學術書評會議,吸引了許多年輕學者的積極參與。一個認可分析進路和學術批判的學術共同體逐漸形成,在國內從事政治學、法學等領域的學者中也產生了一定影響。
二、研究的實質進展
具體來說,近年來,國內分析進路倫理學的研究主要體現(xiàn)在以下幾個領域。
(一)元倫理學領域的進展
在對元倫理學的介紹性研究工作領域,南京師范大學陳真的成果比較突出。自2000年以來,陳真發(fā)表了一系列論文,培養(yǎng)了不少從事元倫理學研究的學生。一方面,他比較系統(tǒng)、深入地介紹了當代元倫理學領域中的一系列前沿動態(tài)和重要話題,特別是當代元倫理學的兩條主線——道德語義和實踐理性的研究進路(參見陳真、王桂玲)和“未決問題論證”(參見陳真,2008年);另一方面,針對當代元倫理學領域中的道德相對主義,陳真進行了深入分析和批評,并提出了先天道德客觀主義觀點,論證了道德判斷具有普遍的客觀性。(參見陳真,2014年)
與此同時,元倫理學方面的譯著開始增多。如張鑫毅翻譯了米勒(A.Miller)的《當代元倫理學導論》和羅伊恩(M.van Roojen)的《元倫理學:當代研究導論》,段素革翻譯了更通俗易懂的教材——費希爾(A.Fisher)的《元倫理學導論》。王華平與吳童立組織的由科學出版社出版的“元倫理學譯叢”,引介了現(xiàn)當代的元倫理學研究成果,主要有吳童立翻譯的斯坎倫(T.M.Scanlon)的《實在地看理由》,榮立武翻譯的布魯姆(J.Broome)的《推理得來的理性》和格賴斯(P.Grice)、沃納(R.Warner)的《理性的面向》,以及蘇慶輝翻譯的芬利(S.Finlay)的《言辭的混淆:一個規(guī)范語言的理論》。此外,華夏出版社還出版了張婉翻譯的施羅德(M.Schroeder)的《倫理學中的非認知主義》;葛四友與阮航翻譯了帕菲特(D.Parfit)的《論重要之事》,其中《論重要之事:元倫理學卷》重點討論了帕菲特對規(guī)范性的討論、學者們對帕菲特的批判以及帕菲特的回應。
除了上述基礎性的工作之外,近年來,國內元倫理學的研究逐漸聚焦于道德規(guī)范性的來源和性質問題。自休謨提出“實然”和“應然”的二分以來,如何在自然主義的框架下解釋人類道德行動的規(guī)范性特征一直是倫理學研究中非常重要的一個基礎性問題。在這個問題上,學者們有從建構主義立場出發(fā)闡釋道德理由及其規(guī)范性來源的(參見張途,2023年c;王東華;鐘世文),也有主張理性行動者的自我意識和自由意志本身即構成了道德規(guī)范的源泉(參見文賢慶,2023年)。但除了這種理性主義的立場外,更加流行的是情感主義的進路。研究者一方面從實踐功能主義、主體性事實等傳統(tǒng)視角出發(fā)對道德規(guī)范進行了情感主義的解讀(參見盧俊豪),另一方面又基于認知科學等經驗性研究,對道德和情感的互動機制進行了更加深入的跨學科探討(參見蔡蓁;安冬)。
相應地,關于道德規(guī)范本身的存在性質問題,在本體論方面,香港學者鐘磊在《道德實在論及其認知向度》中為實在論進行了系統(tǒng)的辯護(參見鐘磊);在知識論方面,除了陳真主張的先天道德客觀主義外,也有一些學者基于直覺主義的立場,對道德規(guī)范的認知途徑進行了分析(參見王奇琦)。
如果說以上關于道德規(guī)范的來源、性質等方面的研究可以被列入元倫理學范疇的話,那么關于行動和理由之關系的實踐理性研究則應該被視為介于元倫理學和規(guī)范倫理學之間的中間地帶。在這方面,徐向東在《理由與道德》一書中發(fā)展并捍衛(wèi)了一種休謨主義的內在理由觀(參見徐向東,2019年);其他學者則針對這一觀點分別進行了闡釋和爭辯,如有的借助威廉斯的資源為內在理由辯護(參見魏犇群),有的批評內在理由無法真正解釋道德理由的規(guī)范性,主張訴諸外在理由或斯坎倫式的理由基礎主義(參見王華平;吳童立)。
與實踐理性相關的另一個問題是道德責任問題,即如何在決定論和自由意志的形而上學爭論背景下重新解釋道德歸責的可能性。劉曉飛在《歸責與規(guī)范》一書中提出了功能主義的方案,解釋了決定論和自由意志的相容問題。(參見曉非)但也有學者認為,當代主流的自由意志理論無法恰當解釋運氣問題,主張應該在一種更加廣泛的新相容論框架下重新思考人類能動性和自由意志的關系。(參見徐向東,2023年)
此外,對于元倫理學中的道德相對主義,除了前文提到的陳真的分析和批評以外,也有學者出于對道德相對主義同情的立場,考察了哈曼(G.Haman)對道德相對主義的辯護,以及針對這種辯護的批評意見,表明道德相對主義作為一種道德理論體系是夠格、融貫的,道德相對主義并不等同于道德虛無主義,也不會導致完全的懷疑論。(參見曹成雙)
(二)政治哲學領域的進展
分析進路的倫理學在政治哲學領域主要聚焦于分配正義和公共理性研究。在分配正義問題上,慈繼偉的《正義的兩面》一書體現(xiàn)了分析進路的政治哲學研究的較高水平,并帶動了這一領域的后續(xù)諸多研究。其中比較有代表性的有葛四友出版、編譯的一系列著作。如《正義與運氣》從正義與運氣之間的關系出發(fā)對分配正義理論進行了考察(參見葛四友,2007年);《分配正義新論:人道與公平》基于后果論的立場,提出一種既包含立足于人性中有限利他傾向的人道原則,又肯定基于自利的公平原則的新的分配理論。(參見葛四友,2019年)這種后果主義的分配正義理論提出后,引發(fā)了學界的一系列深入討論,不少學者針對這一理論進行了批評和分析。其中,主要的批評意見認為,該理論對羅爾斯理論的解讀與重構存在一些誤解(參見徐峰,2020年b;張途,2020年;陳肖生,2022年);在設定上可能存在超出我們現(xiàn)有直覺的要求(參見曹欽);在解釋力上存在不足,未能有效整合作為重構正義理論之基礎的后果論道德觀與人道主義情感等要素(參見朱佳峰,2020年;惠春壽,2020年)。
在正義與運氣的關系方面,分析進路的研究尤為關注運氣平等主義理論。運氣平等主義主張,分配正義的目標在于消除所有人們不能為之承擔責任的非自愿因素的影響。針對這一主張,有學者基于社會結構和個人責任的區(qū)分提出,運氣平等主義者對羅爾斯忽視個人責任的指控并不能成立。(參見徐峰,2022年)也有學者認為,可以通過一種多元論的途徑把羅爾斯式的關系平等主義納入運氣平等主義的陣營。(參見陸鵬杰)不過,雖然運氣平等主義者并不排斥(甚至主張)許多其他的價值,但也有不少學者批評它忽視了這些價值之間的緊張和沖突。比如,近來的研究表明,運氣平等主義者對于共同體的主張與平等原則之間存在沖突(參見陳江進);運氣平等主義不能真正為全球平等主義提供基礎(參見俞麗霞)。
應得與正義之間的關系也得到了諸多深入的研究,這些研究大多是圍繞羅爾斯對于自然應得的批評和關于“制度性應得”的主張進行的。其中,一些學者認為,羅爾斯關于應得的主張與他正義理論中的其他主張存在緊張。(參見王立;吳樓平)另一些學者則針對這些批評進行了回應,捍衛(wèi)了羅爾斯對于應得的主張。(參見徐向東,2022年;朱佳峰,2023年)
除以上研究外,充足主義也是當代分配正義理論中非常重要的一個流派。對于充足主義,研究者大多持批評立場,認為它并不比優(yōu)先主義的分配方案更可取(參見范震亞);它存在內在缺陷,不能真正避免訴諸平等作為調節(jié)分配的基本價值(參見徐峰,2020年)。
如果說以上研究還主要是關于分配正義的基礎性論辯的話,那么與政治合法性和領土權相關的研究則可以被歸入分配正義的實踐與應用領域。在合法性問題上,周濂的《現(xiàn)代政治的正當性基礎》和朱佳峰的《告別政治義務》,論證了應該基于受治者的同意來確立現(xiàn)代政治的合法性。(參見周濂;朱佳峰,2017年)在領土權問題上,研究者則論證了功能主義的主張,提出了整合個人主義和集體主義的領土權理論。(參見朱佳峰,2021年;2022年)
從某種意義上講,上述研究更多的是圍繞羅爾斯的《正義論》進行的,而圍繞羅爾斯的《政治自由主義》展開的研究,主要聚焦于公共理性問題,以譚安奎、陳肖生、惠春壽為代表。他們分別圍繞公共理性與民主、羅爾斯的公共證成理論、公共理性與至善論出版了專著,并帶動了一批學者圍繞這些問題在《政治思想史》《學海》《哲學分析》等雜志展開了深入討論。(參見譚安奎,2007年;譚安奎,2015年;陳肖生,2018年;陳肖生,2022年a;惠春壽,2019年)具體來說,在公共理性問題上,研究者主要關心兩方面的爭論。一是外部爭論,即公共理性的支持者與它的批評者圍繞是否應該訴諸公共證成理論來確定國家行為的基本原則而發(fā)生的爭論。有學者提出,公共理性的主張是建立在一系列概念混淆和立場搖擺之上的,不應該成為證成國家行為的基本方式。(參見葛四友,2020年)但大部分學者認為,公共理性具有足夠包容的概念空間,能夠消解來自至善論等反對者的批評。(參見陳雅文;惠春壽,2022年)二是關于公共理性道德基礎和不同形態(tài)的內部爭論。在道德基礎方面,有研究者論證了公共理性的道德基礎應該是對個體合理公民的平等尊重(參見張途,2023年a);在內部形態(tài)方面,有研究者分析和梳理了共識模式與聚合模式之間的爭論,認為它們之間并不存在根本的沖突,可以被納入羅爾斯廣義公共理性的理念之中(參見惠春壽,2024年)。
(三)規(guī)范倫理學領域的進展
在規(guī)范倫理學領域,康德倫理學一直是分析進路的研究重點。不過,與傳統(tǒng)的研究相比,新近的研究尤為關注康德倫理學中被遮蔽和誤解的維度。比如,有學者論證了后果主義原則與康德式普遍法則存在相容的情形(參見張會永);有學者反對把康德的德性學說視為義務論的主流解釋,認為它其實彰顯了義務論和德性論的相容(參見孫小玲)。
除了康德倫理學外,近年來關于美德倫理學的研究也取得了諸多進展。在這方面,首先涉及的是“美德倫理學”作為獨立的倫理學理論的合法性問題。新近的研究致力于對此給出肯定的回答,主張“美德”可以成為一個獨立的基本概念。(參見陳真,2016年;陳真,2019年;韓燕麗,2019年)其次是美德倫理學能否提供指導行動的“規(guī)則”。對此,否定的觀點認為,美德倫理學暗含了一種以“道德圣賢”為榜樣的理想,這對行動者提出了不切實際的高要求。(參見董濱宇,2020年b)肯定的觀點則主張,美德倫理學可以提供指導行動的規(guī)則。(參見文賢慶,2019年;韓燕麗,2021年)還有學者針對否定的觀點指出,實際的道德典范由鮮活、具體的行動者充當,美德倫理學無需將“道德典范”設置為“道德圣賢”。(參見韓燕麗,2020年)最后是個體美德的統(tǒng)一性問題。批評者認為,無論是“強美德統(tǒng)一性”還是“弱美德統(tǒng)一性”都是成問題的。(參見董濱宇,2020年a)支持者則提出了一種理解“美德的有限統(tǒng)一”的新方式,主張這種方式與道德相符,即“某方面的缺陷總是易于妨礙其他方面美德的實施”。(參見陳喬見)
此外,還有一系列研究是針對具體的當代美德倫理學家及其理論形態(tài)展開的,特別是對赫斯特豪斯(R.Hursthouse)的新亞里士多德主義美德倫理學的澄清與辯護(參見李義天,2021年a),以及圍繞斯洛特(M.Slote)的情感主義美德倫理學展開的討論(參見李義天、丁玨;李家蓮)。
不過,美德倫理學還經常受到情境主義的挑戰(zhàn)。針對這一挑戰(zhàn),有研究者基于亞里士多德的哲學心理學資源進行了回應(參見徐向東、陳瑋);也有學者訴諸當代心理學中的“特質論”,認為它可以支撐將美德看作一種穩(wěn)定“品質”的觀點(參見張玉帥、殷杰);還有學者關注情境主義對“美德培育”的挑戰(zhàn),在為美德倫理學和美德培育辯護的同時,強調基于美德的道德教育可以容納情境主義的洞見(參見陳文娟)。同時也有批評者指出,美德倫理學對情境主義的常見回應并不成功,且一度被視為美德倫理學依據的“跨情境行為一致性”與“個體間差異”也可經由“內隱情境”得到解釋。(參見宮睿)
在為美德倫理學尋求心理學與行動哲學基礎方面,李義天在多篇論文以及隨后出版的《美德之心》一書中以亞里士多德式的“實踐推理”模型為線索,澄清了一系列在實踐推理中發(fā)揮作用的心理要素(如感覺、意圖等),并以此回應了部分挑戰(zhàn)。(參見李義天,2020年a;2020年b;2020年c;2021年a)
(四)法哲學領域的進展
法哲學是政治哲學和倫理學的分支或者至少極具關聯(lián)性的領域,隨著20世紀60年代哈特(H.L.A.Hart)的《法律的概念》一書的出版,以及德沃金、拉茲(J.Raz)等人的不斷推進,分析進路不僅為法概念提供了最有希望的理論,并且通過權利、平等、權威等概念對政治哲學和倫理學產生了重要影響。國內法哲學研究自2000年左右開始逐漸起步,陳景輝的《法律的界限:實證主義命題群之展開》一書是國內最早以分析的方式對實證主義展開辯護,并且參與到法概念最根本討論的著作。(參見陳景輝,2007年)對應分析進路對于規(guī)范性討論的不斷深入,以及英美分析的法哲學對于法規(guī)范性的討論,國內學界也不斷出現(xiàn)參與法規(guī)范性討論的論文,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有陳景輝的《法理論的性質:一元論還是二元論?——德沃金方法論的批判性重構》和范立波的《論法律規(guī)范性的概念與來源》等。前者通過對德沃金反對元規(guī)范理論立場、法律作為規(guī)范價值概念而非描述性概念,以及法治與整全性的實質理論討論研究法律性質的方法論能否與法概念本質分離(參見陳景輝,2015年);后者通過對實踐理由的一般性討論嘗試提供一種關于法律規(guī)范性的理論(參見范立波)。此外,還有許多年輕學者致力于捍衛(wèi)或批評哈特、拉茲及德沃金具體的法規(guī)范性理論。(參見朱振,2015年;駱意中,2020年b;王昱博;葉會成)
除了討論法概念的規(guī)范性之外,分析進路的法哲學尤為關注的一些價值或者規(guī)范概念同樣直接進入規(guī)范倫理學和政治哲學研究領域,其中關于權利的分析與法哲學的研究自然具有最為緊密的關聯(lián),而權利基礎理論也是國內近年討論中關注的重點所在。有學者致力于反對霍菲爾德式的權利概念分析(參見陳景輝,2019年a);也有學者為權利的意志論進行辯護,認為不可放棄的權利并不是權利意志論無法克服的障礙(參見張途,2023年b);相應地,一些學者則為權利的利益論進行了辯護(參見于柏華;劉小平);另外,還有學者通過討論權利優(yōu)先性面臨的三重困境,重新捍衛(wèi)了德沃金的“權利作為王牌”主張(參見劉葉深,2017年)。除了對于權利的概念和基礎的一般爭議外,關于權利的一些常見的特殊問題(往往與權利的本質討論相關)也受到關注,如是否有做錯事的權利,是否可能存在新的權利,以及諸如隱私權,等等。與此相關的是一些關于法律與道德價值關系的研究,如有學者探討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作為整體的概念究竟能夠采用何種形式的平等觀問題。(參見葛四友,2023年;駱意中,2023年)
分析進路的法哲學在應用倫理學以及法哲學與具體案件或者部門法的概念和性質分析中貢獻良多。例如,圍繞基因增強是否應該通過法律強制的方式予以控制的問題以及自動駕駛技術是否應該具備合法性的問題,分析進路的法哲學研究者進行了很多專題討論。(參見陳景輝,2019年b;馬馳;劉葉深,2019年;王凌嗥;陳景輝,2020年;朱振,2020年;翟小波;駱意中,2023年)此外,刑法是國家對于強制力行使最為生動的領域,在諸如刑罰的基礎、刑罰與人權的保護等問題上,學者們往往會借助大量規(guī)范倫理學和政治哲學的理論資源,尤其是費因伯格(J.Feinberg)及其之后的刑法和刑罰理論展開討論,如有學者對刑罰提供了法律家長主義式的辯護(參見鄭玉雙),還有學者結合拉茲的權威服務觀念對于犯罪化提供了工具主義的證成(參見張峰銘)。
三、對未來的展望
盡管分析進路的倫理學研究在國內有了一定的發(fā)展與壯大,但從整體上講,它依然處于初期階段,這尤其表現(xiàn)在國內倫理學的研究人員構成上。就目前來說,在國內主要的哲學院系中,以分析風格為主導的倫理學教研室僅有三個,一是華東師范大學倫理學教研室,二是浙江大學倫理學教研室,三是武漢大學倫理學與政治哲學教研室。更多的教研室里面沒有或者只有一兩名研究人員是采納分析進路的。而且不得不承認的是,由于國內哲學教育的現(xiàn)狀,就元倫理學的研究來說,我們尚缺乏分析進路哲學的一般性背景,缺乏語言哲學、認識論與形而上學方面的訓練。就規(guī)范倫理學與應用倫理學來講,我們缺乏交叉學科(比如政治學、社會學與經濟學等方面)的訓練。因此,從整體上講,目前我們對于分析進路倫理學的所謂“研究”,更多的還是翻譯與介紹,真正能夠往前深化的研究還有待提升。
但是,我們有理由相信,分析進路的倫理學會有進一步的深入發(fā)展。一是分析進路在國內國際得到了進一步拓展。從國際上講,不僅英美,而且以德國為代表的一些歐洲國家也在逐漸接受分析進路,利用分析進路研究與拓展哲學中的重大問題。如目前從歐洲歸國的哲學博士,有不少是持分析進路的,包括從事現(xiàn)象學與存在論研究的。從國內來說,目前有越來越多的哲學教育接受分析進路的哲學,從而會為分析進路的倫理學提供一個一般性的背景。如武漢大學現(xiàn)代哲學國際班,充分吸納英美哲學系的培養(yǎng)方案,努力培養(yǎng)學生的分析性思維;在其他院系的哲學教育中,分析進路的哲學課程也在逐漸增加。
二是分析進路的倫理學學術共同體逐漸形成。首先,隨著國內哲學院系開始組織越來越多的青年學術沙龍,以求真為目標的批判性氛圍日趨濃厚。其次,國內學界開設了越來越多的哲學寫作與閱讀方面的學術訓練課程,其目的就是加強學術寫作與研究上的規(guī)范訓練,強調表達的清晰與論證的嚴密。最后,關于分析進路倫理學的會議與講座越來越多。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每年一度的分析進路的倫理學學術會議,以及近年開始出現(xiàn)的分析進路倫理學的學術書評。它們在倫理學界逐漸產生了一定的影響,從而把認可與接受分析進路倫理學的研究者聚集了起來。
三是隨著英美甚至歐洲的留學博士生的回歸,國內年輕學者開始積極在國際重要學術期刊撰文發(fā)聲,圍繞諸多重要議題展開討論,進一步促進了國內倫理學界與世界倫理學界的溝通與對話。這些議題主要有:在政治義務問題上,有學者對自然義務理論進行了批評,提出了新的正當性觀點(參見Zhu);在全球正義和戰(zhàn)爭倫理問題上,有學者探討了主權國家移民政策的限度,對政治指令的排他性權力進行了辯護(參見Sun);在運氣平等主義問題上,有學者探討了科恩(G.A.Cohen)理論中關系平等與運氣平等之間的沖突與張力(參見Chen);在倫理學史的研究上,有學者分析了近代英國功利主義者的倫理觀念(參見Zhang)。另外,還有學者借助中國哲學的資源對多元主義的相對主義進行了論證(參見Li),借助契約論的理論資源探討了傳統(tǒng)墨家的核心道德概念(參見Wu and Afrouzi),展現(xiàn)了分析進路的倫理學在跨文化研究方面的巨大空間和潛力。
【參考文獻】
安冬,2022年:《情緒恰當性評價的普適主義前提合理嗎?—對當代價值新情感主義的一個批評》,載《哲學研究》第12期。
蔡蓁,2023年:《重審心理變態(tài)研究對道德情感主義的經驗支持》,載《自然辯證法研究》第2期。
曹成雙,2015年:《吉爾伯特·哈曼的道德相對主義理論辯護》,載《倫理學研究》第3期。
曹欽,2020年:《更大的人道和更大的公平》,載《哲學評論》第2期。
原載:《中國哲學年鑒》2024年
來源:哲學動態(tài)雜志社2025.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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